九龙坡教安〔2016〕14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园)、中职学校(含行业办学、培训机构),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时值春季,气温逐渐升高,加之清明小长假将至,师生外出踏青、进入林区上坟祭祖活动的人员大幅增多,近期的森林防火、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2016年清明节期间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抓好消防安全。2015年3月8日上午11时,我区一对教师夫妇在走马镇梓桐村山上烧纸祭祖,因纸钱引燃附近枯草,火势又借风力蔓延至金凤镇海兰村13社的缙云山南麓林区,引发了森林火灾,大火烧毁近100亩树林,对我区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今年3月19日下午,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因村民上坟烧纸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65公顷,烧毁大面积树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各校要深刻汲取上述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提醒。清明节放假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引导师生踏青、祭祀活动中不携带易爆易燃物品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到森林景区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引导教育广大师生提高防火技能,提升防火意识,身体力行带动家长及身边的亲属朋友一起做好森林防火。尤其是林区学校要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证工作质量和宣教效果。
2.抓好交通安全。清明节放假前,各校要对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进行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外出踏青、祭祀等活动中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超载、超速车辆。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公务车安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借用。
3.抓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近期,气温逐渐升高,学生溺水事故偶有发生。清明节放假前,各校要严格按照3.18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主题班队会、安全法制教育课、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同时要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家长会、印发《预防溺水告知书》和签订《家校公约》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对学生上放学沿途的危险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所在镇街书面报告。
4.抓好值班工作。各校要落实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学校应急值班电话如有改动要立即向区教委安稳办报告,节假日期间务必确保值班电话的畅通和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守。区教委将随时抽查各校值班情况,凡是出现电话无法接通、无人接听、停机等情况,将予以扣分处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校清明放假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位,确保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及家长人人知晓,将工作落到实处。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