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安全教育 >> 安全活动 >> 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小学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上传时间:2016-03-01 13:19:05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我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责任书。

一、基本原则

(一)按照“一岗双责”和“岗位职责相统一”的原则,结合自身业务和工作职责范围,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岗位各种安全工作,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落到实处,主动承担起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把岗位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向一级负责。个人向岗位负责,部门向校长、书记负责,校长、书记向教委负责。年终考核评比,同时与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晋升、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同考核挂钩,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责任目标

(一)部门责任目标

1.做到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责任事故为零,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率、合格率达100%,校园设施设备无安全隐患。(总务处)

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师生犯罪率为零(德育处)

3.教师课堂管理负有责任的事故为零(教导处)

4.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为零。(办公室)

5.学校教职工参与各种邪教组织习练者为零。(党支部)

(二)个人责任目标: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个人所在岗位负有责任的事故为零(全校教职员工及聘请人员)

三、部门及个人责任内容

(一)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德育处)

1.每学期开学第一课必须上好安全法制健康课,每学期第二周为“安全教育周”,要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学校要与班主任签订《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书》,学校要与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定《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书》,存档备查。

2.每月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利用校园网、广播和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季节特点、易发多发学生安全事故和学校安全管理实际,每月通过家校QQ群、微信等方式,向家长及学生发送2条以上安全预警短信。

3.确定专兼职安全教师,按照教育部编印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重庆市教委编印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备课上课,确保每月2节的安全法制教育课落到实处,对师生上课情况进行考核。(此项由教导处负责)

4.全学科涉透安全教育,每节下课时用半分钟时间讲安全,放学前用1分钟讲安全。(任课教师)

5.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加强教育,重点关爱,及时疏导。 (班主任、任课教师)

(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行课期间学生未到校学习,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去向,作好记录并向德育处报告。

2.学生在校期间未到班上课,科任教师要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立即核实查找并向德育处汇报,学生在校内如果发生意外受伤,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送医,并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实行学校行政值周和教师值周制度。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岗位职责履行职责。课间、午间的值周、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进行校园内的巡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留空档。

4.值周行政应安排值周教师在学生集散活动的关键场所、重要通道(包括校门、楼道),负责疏导,防止拥挤造成踩踏伤害事故,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疏散方案在集合和课间操时间负责相应部位的疏导,值周教师在学生放学时应在学校校门和楼梯间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 学校按市教委每年公布的校历安排作息时间,书面告知家长,各班应将作息时间张贴在各班教室,不得随意变更学生作息时间,以免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无权停课,学校停课一天以上,由区教委批准;停课两天以上,须经区教委报市教委批准。

7.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绝不允许师生外出,体育课教师必须注意学生运动安全,无教师在场不得安排训练,参加各项剧烈比赛活动的学生必须参加意外保险,学校体育俱乐部教练对所负责训练队队员的安全负责任。

8. 各班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周以主题队会的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学校每年要通过家长或学生对患有重大身心疾病 (如心脏病等)的学生进行摸排,对排查出的学生要建立档案,重点关爱,组织其参加适合其身心的体育运动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班主任要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家庭,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思想、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进城务工子女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六类家庭进行重点家访。可采取分片、分区域采取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家庭至少走访两次,做好记录,至少掌握每名学生监护人或其亲属2个以上联系电话。

(三)消防安全

1.保卫科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总务处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总务处定期对本校教学生活设施、校舍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工作检查,注意防火,保证用电用气安全。

3.保卫科要健全并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巡查制度,用火、用气、用电、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隐患自查自改上报制度,落实自防自救措施,特别是楼梯、过道等关键部位的路灯等设施设备一有损坏,必须马上报告及时修复。

(四)学生食堂管理和食品卫生安全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重庆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评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和食堂管理,做好师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的预防工作。(总务处)

2.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卫生安全工作和食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对学生实行每日晨检制度、食品定点采购索证制度、食物留样制度、学校食堂“三餐三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应急防范保障体系,制订和完善食物中毒处理、传染病防控预案,每年对预案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总务处)

3.食堂一律不准承包或变相承包,禁止出售小食品和豆浆等自制饮料。(总务处)

4.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体检,规范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每月组织一次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小结,并做好记录。要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教师和其他就餐人员不能进入操作间,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严防投毒事件发生,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总务处)

5.上好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和家长宣传卫生知识,开展学生心理指导。(教导处)

6.校长要每周对学生食堂进行2次督查,总务主任每天对学生食堂进行1次督查,食堂管理人员每餐对学生食堂进行督查,做好餐具消毒和食品留样工作,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档案,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有效的防治。

(五)交通安全.(德育处)

1.建立完备的交通安全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人。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的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检查批准,必须使用公交公司和正规旅行社的车辆,严禁使用没有营业资格或车况差的车辆接送学生。

2.协助交警部门在校门前规范设置“禁停、禁鸣、限速”等警示牌和设施。

3.师生集体活动所使用的交通工具要经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检查批准,严禁超负超载和乘坐无牌、无证车船。

4.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台帐,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日常性教育,并聘请交通民警为交通安全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到校一次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制作悬挂长期性的交通安全标语,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

5. 组织保安人员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超载车辆进行劝止,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劝阻学生乘坐非法营运或超载车辆。严禁私家车进校,教职工车辆应尽量避开上放学高峰进校。

(六)防溺水安全教育。(德育处)

1.班级每年要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队会,深化“五不三要”教育和承诺:(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在无家长或长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3)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4)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山坪坝、堰塘、水井、溪沟边玩耍;(5)不盲目下水救援溺水者。(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2)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3)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班主任)

2.通过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园网、队会等多种形式,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利用网络、班级qq群等媒介发布高温天气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警示制度,及时向家长提醒警示。

(七)校舍及设施安全(总务处)

1.后勤处负责对校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排危。

2.新建、扩建、改建的校舍、围墙、食堂、堡坎、通道及设备设施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施工期间要确保安全。

(八)校园治安综合治理

1. 指导思想明确,把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各个时期有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周迎武)

2.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有领导亲自管,办事人员具体办,各部门共同抓。坚持例会、检查、追查、奖惩等制度,及时掌握信息,收集有关资料,全面掌握情况。(周迎武)

3.严格执行《重庆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建立学校内部治保制度,落实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落实安全工作经费,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逐级量化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和每个岗位。(周迎武)

4.加强学校财务室、信息技术设备、特种设备、实验室药品、 医务室药品的管理,防止盗窃。(各室负责人)

5.配备学校专(兼)职保卫干部、门卫、护校人员和消防工作人员,建立群众性的专兼职防范组织,建立门卫查验登记、学生离校报告制度,加强治安巡逻,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坚持门卫巡查、守护制度,严密“三管”,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杜绝重、特大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卫科)

6.积极疏导缓解社会矛盾,认真调解职工家属和学生家长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突发性纠纷和不稳定苗头要做好疏导工作。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好防邪教和信访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抓早、抓小、抓了”,无聚众闹事,无激化的矛盾纠纷。(周清容)

7.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以反盗窃,打抢劫,严厉打击危害严重的盗窃分子和其他犯罪活动,将学校保卫工作范围扩大到学校周边,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下暴”事件发生。(保卫科)

8.深入持久开展“扫黄”、防邪教活动,除“六害”活动和“禁毒”工作。经常检查是否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报、画册在学生中流传。收缴淫秽物品,书刊,抵制社会丑恶现象的蔓延,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德育处)

9.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疫情要立即报告校长,由校长决定向区教委报告,并向学校所在街镇和职能部门报告。

(九)健全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德育处)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防范暴力事件、师生疑似食物中毒、灭火紧急疏散、疑似传染病暴发流行、实验室事故、预防踩踏事故、防溺水。校车交通事故、体育活动事故、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等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切实保证每学年对各项预案演练一次,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和自护能力。

四、责任期

本目标考核责任期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五、考核奖惩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以上相关条款进行细化,确保责任的落实,学校对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的部门和个人在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分。未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责任目标、造成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在评优、晋级、晋职时“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校长和责任部门、责任个人各一份。若在责任期内工作调整,由新任岗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地理位置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正街55号 电话:023-65811408
Lvcheng Primary School,Jiulongpo,Chongqing 渝ICP备15013375号
  ......................

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0131号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渠道
邮箱:452178957@qq.com
联系人:彭老师 13668082155